关于对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部分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
各位学生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第八条之规定,陈志航等18名2026级学生未按期办理报到、缴费手续。经研究决定,对陈志航等18名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—2026年4月26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反映。联系电话:0572-5018598。
公示期满后,陈志航等18名学生即视为放弃入学资格,我院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本公示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决定的传达。
附件: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部分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名单
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6年4月20日
附件:
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2026级高等学历继教育部分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名单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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