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部分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

各位学生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教育部第41)第八条之规定,陈志航等182026级学生未按期办理报到、缴费手续。经研究决定,对陈志航等18名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2026420—2026426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反映。联系电话0572-5018598

公示期满后,陈志航等18名学生即视为放弃入学资格,我院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本公示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决定的传达。

附件: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2026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部分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名单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
  2026420


附件:

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2026级高等学历继教育部分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名单.xlsx